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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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培计划”主题宣传活动材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4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师〔2014〕210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培计划”主题宣传活动材料

征集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院校、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44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国培计划”主体宣传活动材料征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凝练总结我省“国培计划”实施五年来的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和宣传“国培计划”实施的工作成果。宣传主题为“我说国培”,通过“国培计划”亲历者多个角度、多种方式“说”国培,展示“国培计划”对我省基础教育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阶段性成果,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和支持教师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

二、征集范围

承担河南省“国培计划”任务的各培训院校(机构)。

三、有关要求

1.各培训机构要上报“国培计划”的材料包括实施成效、创新与特色和媒体关注等内容,其中实施成效主要包括主体视频、微视频、数字故事、图片、学员作品等,创新与特色以图文并茂PPT文件呈现,媒体关注请提供原版扫描件电子版或PDF格式文件。

 2.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国培的宣传,加强国培过程中生成性资源的积累和开发,加强与市、县和训后学员的联系与沟通,强化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训后指导和跟踪服务的常态工作机制。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和训后指导基础设施、工作机制建设将纳入我省国培计划绩效考核。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开展此次活动的情况将纳入相关的业绩考核。

3.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要精心制作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刻录成光盘,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国培计划”项目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将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于7月5日前发送至“国培计划”项目办邮箱。

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李社亮,电话:0371-69691697。

“国培计划”项目办联系人:范友静、肖立志;电话:0371-65927618;电子邮箱:hnjs@vip.163.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2.报送“国培计划”宣传材料的相关要求

      3.河南省“国培计划”宣传工作负责人信息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印发

附件1

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教师司函〔2014〕44号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总结宣传“国培计划”实施成效,进一步扩大项目影响力,经研究,我司决定开展“国培计划”宣传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国培计划”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展示“国培计划”实施五年来的成效。宣传主题定为“我说国培”,主要通过“国培计划”亲历者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说”国培,借助信息技术手段,重点以“谈感受、讲故事”方式呈现,力求内容鲜活、形象生动,接地气、聚人气。

二、内容与方式

1.我司建立“国培计划”网络展示空间,主要包括国培发展历程、实施成效、媒体关注和公众留言等板块,并为各地开设展示窗口。其中,实施成效板块将从各地报送的主题视频、微视频、数字故事、图片、学员作品及文字材料中择优选登,并拟设浏览评价、点击排行等功能。

2.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国培计划”网络展示空间,建立“省级展示窗口”,呈现各地工作及成效。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历程、实施成效、创新与特色和媒体关注等内容,充分体现各省做法与特色。

3.“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承担院校(机构)在“国培计划”网络展示空间,建立“院校展示窗口”,呈现各单位工作及成效。内容主要包括校领导寄语、明星讲师、明星学员、实施成效与特色等。

4.各地报送“国培”实施成效宣传素材要以一线教师、培训者和管理者等不同人员“谈感受、讲故事”为主要呈现方式,重点做好主题微视频、微视频和数字故事的选报,兼顾文字、图片等形式的素材,力求鲜活、生动。

5.“国培计划”网络展示空间将链接到教育部网站及其他重要门户网站进行宣传,面向社会开放。我司将通过公众点击率和好评度等对相关展示内容及各省各院校展示窗口进行排名。

三、有关要求

1.“国培计划”网络展示空间是对外展示国培实施成效及各地涌现的好学员、好教师、好做法的主要窗口,将作为今后国培常态化宣传的重要平台。展示空间还将作为国培参训学员的学习途径之一,对于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考评、争取各方关注和支持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各省及院校要对展示空间建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2.相关各省及各单位要精心制作或遴选主题视频、微视频、数字故事、图片、学员作品及文字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刻录成光盘,于7月25日前报送至“国培计划”项目办。各省及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将负责人信息表(附件2)于6月27日前发送至“国培计划”项目办邮箱。

3.相关各省及各单位要尽快完成“省级展示窗口”或“院校展示窗口”材料的制作。于7月31日前及时上传至“国培计划”网络展示空间,经审核后统一发布。“国培计划”项目办将于近期提供上传账号与密码。

“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果立、李丹玲、夏澜;电话:010-58803841,58800182,55805366;邮箱:xmb@gpjh.cn;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1105,邮编100875。

教师工作司联系人:徐建华、王炳明;电话:010-66096310、66097080。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4年6月18日

 

 

 

 

附件2

报送“国培计划”宣传材料的相关要求

类别

最低数量要求

(优秀素材可视情增报)

格式要求

内容要求

主题视频

1

视频或动画,时长建议不超过10分钟,视频作品提交要求采用MP4格式,采用H.264进行编码,分辨率不小于1024*768

作品内容以国培中真实的人和事为背景,围绕某个主题,反映国培工作历程及国培带来的影响。可以从区域、学校、个体或群体的角度展开,并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脚本(解说词)。

微视频

1

视频,时长建议不超过5分钟,视频作品提交要求采用MP4格式,采用H.264进行编码,分辨率不小于1024*768

作品内容以参训学员、培训者以及培训管理者个人或部门参与国培工作为背景,以国培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为重点,通过微视频或数字故事形式表达,并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脚本(解说词)。

数字故事

1

建议选用PPT、Flash动画、数字相册软件等多媒体编辑平台制作,时长建议不超过8分钟。作品提交要求采用MP4格式,采用H.264进行编码,分辨率不小于1024*768

图片

5

图片要求JPG格式,画面清晰、分辨率高,图片大小适中,每张图片在100KB-300KB之间,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

图片内容包括培训现场、人物形象等,须进行中文命名,并对图片进行简要文字说明

学员作品

2

音视频作品可直接提交,其他作品应拍摄成照片或视频提交

参训学员或培训者在参与国培中,根据自身感受与体验,创作的相关艺术作品,比如歌曲、书法、诗歌、漫画等。

文章

2

建议不超过1000字

内容以参训经历或参训感言为主

附件3

河南省“国培计划”宣传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单位:(公章)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