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校外各教学站(点):
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是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进行的一次最实际、最全面的综合训练,通过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可以促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以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为此,现将2024届毕业生做好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习
(一)参与对象
师范类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且实习的内容必须与自己所学专业一致。
(二)内容及要求
实习时间为4周,每周至少观摩优秀教师讲课一节,写出2-3课时教案并完成一节课的试讲。毕业生必须在第五学期开学后的第7周之前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附表一)并上交。
二、社会实践
(一)参与对象
非师范类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实践内容必须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关。
(二)内容与要求
实践时间为4周,实践方式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可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实习,也可以进行相关专业的社会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等。毕业生必须在第五学期开学后的第7周之前填写 《社会实践鉴定表》(附表二)并上交。
三、相关要求
(一)学生需自行联系实习或实践单位,如有费用需自行承担。
(二)《教育实习鉴定表》或《社会实践鉴定表》必须有教育实习单位或社会实践单位盖章。
(三)学生可在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登录“在线学习平台”→ 我的课程→《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 →下载相应的《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表格。
毕业生务必在2024年4月25日之前完成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并将相关表格上交。
(四) 校内教学单位和校外教学点必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毕业生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成绩录入学习平台,同时将《教育实习鉴定表》或《社会实践鉴定表》分专业按照学号顺序(小号在上面)排序后统一寄送到我院(以邮戳为准),我院将在5月中上旬对该项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五)《教育实习鉴定表》和《社会实践鉴定表》按有关规定装入学生档案。
2024年1月5日